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施琪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一对一咨询
婚姻 意外怀孕 责任
婚姻 意外怀孕 责任。我和我女朋友未婚 意外怀孕 孩子我们俩商议之后 俩觉得我们没有经济能力来抚养这个孩子 双方同意将孩子打掉 (已打胎) 恢复期一直是男方照顾。事后女方家长要求男方赔偿5万人民币,我想知道 这个要求成立吗 合法吗 ?若是女方纠缠 我有方式维权吗?
地区:上海-上海 分类:民事法律-婚姻家庭 提问时间:2014-11-28 00:00:27
提问者:安旭i
 
施琪
施琪律师
上海 长宁区
4000100148
女方家长要求赔偿五万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,即使起诉也不会得到支持的。不过,你还是要尽量对女方好些,毕竟她是因为你身体受到了损失。
回答时间:2014-12-02
温馨提示: 施琪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劳动纠纷  公司法务  刑事辩护  知识产权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施琪律师,施琪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施琪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400010014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施琪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长宁区律师 | 长宁区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施琪律师主页,您是第17150位访客